日前,柘荣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出台《关于刑事案件法庭笔录的若干规定》,明确刑事案件法庭笔录制作流程、记录变更、联合会签等事项,全面推进庭审规范化。 一是新增公诉人审阅签名,确保法庭笔录客观公正。 在原有法庭笔录只有审判长、书记员审核的基础上,将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核对签字作为法庭笔录审核的重要环节之一。 二是实行法庭笔录备案机制,深度推进庭审合法性监督。 明确刑事案件法庭笔录一式两份,分别由县法院、检察院存档,检察院以法庭笔录为重要依据,全面开展庭审实体、程序监督。 三是发挥检察机关书记员辅助作用,提升出庭支持公诉水准。 简化出庭笔录,突出检察机关书记员在法庭调查、答辩等环节的辅助作用,全面提升出庭支持公诉的水平。同时,有效实现了公诉人后备力量的培养。 《规定》实施后 我的检察官进阶之路 如有神助 想想都有点小激动! 文案:黄宜辉、杨友忠 摄像:杨友忠 编辑:袁雯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yy/pgyy/1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