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9/3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芳草萋萋,山风习习,绵延万亩的宁德市柘荣县鸳鸯草场,游客回归,人气回升。这里号称“中国至美风情草场”,也是福建省最大的天然草场,在旅游从业者看来,颇具开发潜力。但看着眼前的美景,从事旅游业工作多年的陈小兴却高兴不起来。陈小兴的身份,是福建福旅蓝海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旅蓝海”)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年5月,福旅蓝海接手鸳鸯草场景区,负责景区品牌市场及营销。不料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让该景区的经营陷入困境。雪上加霜的是,合作方也来函要求解除关于鸳鸯草场景区的合作。在疫情期间,福旅蓝海遭遇“出局”危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宁德市柘荣县鸳鸯草场。蒋锦仕摄鸳鸯织就欲双飞事情还得从年说起。陈小兴早年创办了一家企业,名为福建新蓝海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蓝海”),陈小兴本人任董事长。几年前,她运营了三明市尤溪县侠天下景区,在福建打出不小名气,也得到业界的认可。这个成功案例给陈小兴带来新的机遇。陈小兴介绍说,年,国企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找到她,希望一起合作,做强做大旅游目的地板块。“他们来跟我说合作这个事,比较诚恳,我就答应了。”陈小兴回忆说。事情进展很顺利。当年,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的下属企业——福建旅游投资集团(以下简称“福旅投资集团”)与陈小兴的新蓝海采用国企混改模式,共同出资成立福旅蓝海,福旅投资集团占股60%,新蓝海占股40%。“福旅蓝海的作用,是为福旅投资集团对外投资开发、输出管理的项目提供策划、规划、运营、管理等专业服务,鸳鸯草场就是第一个项目。”陈小兴说。蜜月里的定期考核福旅蓝海成立后的第二年,公司的团队便奔赴宁德市柘荣县东源乡鸳鸯头村,来到广袤清馨的鸳鸯大草场。陈小兴说,在鸳鸯大草场项目上,福旅蓝海的合作方是柘荣福旅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柘荣福旅”),该公司由福旅投资集团与柘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年5月3日,柘荣福旅与福旅蓝海签约。图为《柘荣鸳鸯草场旅游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蒋锦仕摄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柘荣福旅(甲方)负责景区开发产品建设和现场管理,福旅蓝海(乙方)则负责品牌管理和市场营销。协议约定,年5月1日起至年4月30日,为项目正式营业合作期,每年都有考核,第一个合作年度,福旅蓝海须为景区招徕不低于10万人次的有效购票客源量。如果未能完成每一年度的考核目标,则柘荣福旅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正是这个条款,成为了后来双方发生纠纷的焦点。半途而废的“鸳鸯之约”签约后,福旅蓝海扬帆下海,陈小兴任副董事长,组建起的经营团队,核心成员来自新蓝海。鸳鸯草场进入正式营业期后,陈小兴和她的团队每天都在关心游客数量,因为完成任务是头等大事。可是没想到,年10月25日,合作期才过了5个月,福旅投资集团的母公司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就以“合作模式不合理”为由提出协商解约。年1月21日,福旅蓝海收到甲方柘荣福旅的解约意向。紧接着,2月10日,柘荣福旅委托律师事务所向福旅蓝海正式发出律师函,提出解除协议,理由为:“现正式营业合作期第一个合作年度已过三个季度,且销售旺季期已过,合理预期贵司无法完成约定的指标,根据《协议》,柘荣福旅享有约定解除权。”此时,距第一个年度考核到期还有81天。这个时间点,正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考核期未到,为何单方解约?考核期未到,柘荣福旅为何提出解约?柘荣福旅经营部经理吴清竹对此解释说:“每年7月到10月,是草场旅游经营的最主要时段,过了10月份没有完成揽客任务,基本上是完不成了。”柘荣福旅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年5月1日至年1月31日,鸳鸯草场景区的有效购票为人次。也就是说,在第一个合作年度中,在剩下的三个月内,福旅蓝海还需要完成人次的有效购票客源量。柘荣福旅分析指出,考虑到接下来是草场旅游淡季因素,按照行业特征和从业经验,可以合理预计福旅蓝海无法完成业绩指标。“冬天是山地草场旅游淡季,即使到了初春,草叶也没那么绿,一般入秋后才是旺季。”吴清竹介绍说,疫情发生前,公司收到的春节游预订的订单为零。“疫情与预计福旅蓝海无法完成业绩指标并无关联。”对此,陈小兴的看法完全不同。“疫情与完成业绩指标关联很大。”她说,“如果最后三个月不发生疫情,完成约定保底指标没有问题。因为最后三个月属于春节黄金周及三、四月踏青旅游市场旺季。”“退一步说,考核期限未到,提前解除合同也是不能接受的。而且,考核期内发生疫情,《协议》有‘遇不可抗力因素,期限应当顺延’的条款。这期间要求解约是不合理的。”陈小兴愤愤不平。是否违约?这个锅谁来背?陈小兴说,受解约事件影响,企业已举步维艰。她和经营团队认为,柘荣福旅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而且此举给民营投资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鸳鸯草场项目的经营效益是从年国庆期间才开始显露,此前都在投入、培育,未来几年才是收益期。如今,新蓝海在该项目上投入的心血全部白费。今年5月份的鸳鸯草场。蒋锦仕摄而福旅投资集团给人民网的一份反馈函则指出,在合作过程中,发现福旅蓝海策划的活动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柘荣福旅多次提醒福旅蓝海要改变思路,但对方均未给予回应和整改。柘荣福旅在持续亏损且没有改善迹象的情况下,为了提升经营效益,只得选择解除合同,收回鸳鸯草场景区的营销权。此外,柘荣福旅于疫情发生前就已决定并告知福旅蓝海解约事宜,所以此事与疫情无关。对此,陈小兴表示,合作过程中经营正常,并没有收到合作方建议改变经营思路或要求整改的说法。相反,福旅蓝海多次建议柘荣福旅加速景区建设,对方没有采纳,也一直没有回应。在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佘雷看来,该事件涉及单方解除合同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需满足相应的前提条件:一是一方当事人存在根本违约等法定情形,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立。如不符合前述两个条件之一,解除合同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都不应以预期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根据《协议》约定,如出现不可抗力,甲方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佘雷建议,福旅蓝海收到解除合同律师函后,如有异议,可以在3个月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时至今日,此事如何解决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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